太阳照样会升起。
她每天在朝霞刚刚露脸的时候起身,在阳台上练练拳脚。算作热身。然后去千佑房里叫他起床,一起晨练,回来之后早餐。
如今她再也不需要自己动手,有的是人卖命。当初,全靠他保护自己。 怎么能坐得稳话事人的位置。这些防身拳脚功夫,也是他教的。从前每天早上和他一起,说是切磋,却全是他让着自己。大约习惯成自然,他虽然不在了,每天练习这些招式,好像吃饭睡觉一样必不可少。
练着练着,站立不稳,晃了一下,扶住栏杆,自己吓了一跳。真是笨,每次到这里就无法连贯。从前,这个时候,他就会顺势把她揽在怀里。然后笑话她脚软。这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男人,却那么让她着迷,日日夜夜相伴都不会觉得厌倦。可是为什么老天要夺走他? 为了他,她可以放弃一切。可是,他却永远回不来了。想到这里,她想放声大哭,但是理智告诉她不可以。今时今日,她只能隐藏自己所有的喜怒哀乐。
好不容易把思绪拉现实。她走进房里,看了看时间,已经晚了五分钟。
千佑似乎比她还要习惯这样的生活规律,已经在刷牙。
阿妈,早晨。满嘴牙膏沫,千佑有些口齿不清。
早。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,她稍稍感到些安慰。
千佑洗漱完,迅速换好衣服。便跟着她,按照一贯的路线,慢跑晨练。这条路,曾经是他和她的路线。
他说,你身体不太好,适当锻炼可以增强体质。
他总是为自己好的。除非挂起八号风球,或者暴风雨,不曾停滞。就这样,几年下来,果然抵抗力好了很多。每次换季的过敏性咳嗽,也好了很多。
现在,她也这样对千佑说。千佑小时候体质很差。两岁之前,小病不断。所以适当的锻炼,对他来说,也是非常有好处的。
千佑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,五六岁的时候,看到她难过,就会安慰她。将一些在幼稚园听来的好笑不好笑的故事给她听。直到滑稽的表情,把她逗笑为止。
阿妈,加油。千佑和她击掌。然后母子二人开始跑起来。
天蒙蒙亮,他的生物钟便准时唤醒。
这是当年,在她身边的时候就早已形成的习惯。十五年前,他被她挑中,做她的私人助理,通俗点说,就是保镖。早起晚睡,这是他的职责。渐渐的他被她的风采,美貌迷住。那些事,好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。
她的身体一直不太好。他记得第一次,忘我结合之后,她的身子那么纤瘦,让他心疼。
于是除了让佣人煲补气血的汤水之外,他便教她些拳脚功夫,每天早晨和她一起晨练,增强体质。
冷水泼在脸上,他哆嗦了一下。那都是过去的事情,不值得再怀念。
刮完胡子,他坐在窗前。望远镜的视野里,他看到她在阳台上热身。那是他教的招数。忽然她的脚软了一下,人朝外扑倒。他下意识的作势要扶她。
蠢货,她现在离你这么远。他打了自己一下。
是了,那段最甜蜜的日子,她每次脚软,都会准确的跌在自己的怀里。有时是真的脚软,有时是故意。怎样都好,他喜欢这样的感觉。这是被需要的信号。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没有什么比被人需要更加鼓舞人心。当年的那些增添情趣的小心机,现在在他眼里,尽是手段。
她趴在阳台栏杆上,这么久,在想什么?想过去的甜蜜时光?怎么会。她的身份地位,他这样的保镖助理要多少有多少,自己又算得了什么。他觉得心剧烈的痛了一下。
终于她走进了房里。
他站起身,把行李物品放进房里。昨天刚刚到这幢房子。以后的日子恐怕很长。慢慢整理。他从箱子里翻出自己的运动服,换好。可惜,现在自己的身份,不能随随便便露脸。运动服帽子口罩,全是黑色。仿佛自己见不得人。其实,真的见不得人。不是吗。光脸上那条疤,足以让普通行人退避三舍。这里本来人就不多,何必引起惊慌,让她有所防备。做事都不容易。
虽然十年没回来。这里却没有太大的变化。终究偏僻。也好,没那么张扬。想着,他沿着熟悉的路线,开始慢跑。
千佑,快要考试了,你温习的怎么样了?再忙,儿子的功课她不会忘记。年轻的时候家境不好,明明可以读大学,父亲意外去世,她还是辍学做生意养家。现在生活好起来,儿子的未来,她看的比什么都重。
阿妈,放心。这次一定第一名。千佑成竹在胸。
那我看你成绩咯。考得好有奖励。你想要什么?脚踏车?飞机模型?新的游戏机?还是。。。。
阿妈,这些你都送过了。千佑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。
那你想要什么?
我还没想到。到时候告诉你。
你先考到第一再说咯。
阿妈你不信我?
哪有。
到达目的地。山坡上的凉亭。
她拿出水壶,倒了杯水给千佑。
谢谢阿妈。竹蔗马蹄水。有没有别的?汽水。。。千佑怯怯的问。
不行。汽水不健康。她拒绝。
阿妈。。天天喝这个。。。。
对身体有益啊。再说,这里哪有汽水?
有啊。。。阿妈。。。在那里。千佑指着五十米外树荫下的小贩。
这样的对话,好像闪电击中了她。
阿妈?你怎么了?
没。。没什么,她摇了摇头,从恍惚中醒过来。算了,今天破例一次,给你买汽水。
多谢阿妈!千佑喝着汽水,满足的笑的像朵花。小孩子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。
好了,时间差不多,我们该回去吃早餐。然后我送你上学。
两个人沿着原路返回。忽然一个影子擦身而过。
阿妈,这个人好奇怪,今天太阳这么旺,还一身黑,他不怕热?
别多管闲事。她对千佑说。
擦身而过的身影,如此熟悉又陌生。明明知道不可能,还抱着希望?你是不是傻了?她骂自己。虽然附近人并不多,但也会有零零散散晨练的,可能之前自己没注意而已。
眼看要迎面遇上。他故意闪开了自己的目光,眼角的余光却还是扫了过去。
她的身边有个孩子,好像叫她阿妈。 果然,自己什么都不是。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。你还以为她会记得你?你只是个死掉的保镖而已。他苦笑。
跑到那个曾经属于他和她休憩的亭子,他决定歇一会。太阳有些大,真的很热。
口渴,他下意识的望向五十米开外的树荫下,小贩依然在那里。他去买了瓶汽水。
这么多年过去,小贩还是在那个固定的位置,做他习惯的事情。虽然每天没有多少人光顾,他还是固执的在那里。
用小贩的话说,不会啊,刚才令小姐买了汽水。你现在又买了汽水,已经 两单生意啦。令小姐每天都陪儿子晨练啦。不过很少买汽水。其实每天在这里,看到他们母子,就知道今天世界仍然继续,没有毁灭。那就好咯。
小贩和当初一样话多。
对了,先生,这么热,你戴着口罩,闷不闷?
他摇头,拿了汽水,给钱,掉头就走。
怎么搞的,挑了半天,居然是她最喜欢的口味。
当初和她晨练,他会背好装备,戴上水壶,灌好竹蔗马蹄水。
有时候她兴致来了,想喝汽水,总是被他阻止。尤其是快要到她不方便的时候。怎么可以喝冰的。而且汽水不健康。
十次有八次 ,她会妥协,乖乖的喝竹蔗马蹄水。但也有那么两次,软硬兼施。弄的他没办法,只好买汽水哄她开心。
这个时候,他会觉得,她是女朋友,不是老板,更不是话事人。仅仅是个有趣的小女人。
不知道,她刚才带着的水壶里,装的是不是竹蔗马蹄水。其实是什么,跟你有什么关系。
他摘下口罩,飞快的喝完了汽水,重新戴好。
走过去把汽水瓶还给小贩。
先生,我总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你。小贩若有所思。
你记错了。我昨天刚刚搬到这里。
过去终究是过去,追不回。真正的长跑刚刚开始。
前面的路,延绵不断,一望无际,根本没有尽头。